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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约定限售制度: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每经特约评论员熊锦秋近日撰文探讨了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约定限售制度的实施和优化。文章指出,为落实“科创板八条”,证监会和上交所分别就修改相关规定公开征求意见,明确了可采用约定限售方式,允许未盈利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安排网下发行证券设定不同档位的限售比例或限售期,以平衡投资者的风险和收益。

文章肯定了这一制度的积极意义,认为其遵循了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有助于筛选出长期投资者和价值投资者,推动合理定价,并促进市场形成“长钱长投”的局面。但同时也指出了《细则》在操作性上仍需完善,提出了几点优化建议:

  1. 明确不同的限售比例档位: 例如,明确承诺30%、50%、100%锁仓的配售比例差异。
  2. 设定不同的限售期档次: 例如,提供6个月、1年、2年、3年等不同限售期供投资者选择。
  3. 允许复合承诺: 允许投资者在限售比例和限售期方面进行复合承诺,例如,50%的获配股票锁仓3年。
  4. 明确不同限售档位证券的配售比例: 根据风险与收益匹配原则,限售期越长或锁仓比例越高,配售比例越高。
  5. 提高最低限售比例: 建议将目前对于发行规模不足10亿元的未盈利企业,要求限售比例不低于10%的规定提高至不低于20%,以增强约束力。

文章最后强调,通过在科创板试点,积累经验并进行优化,未来这一制度可推广至主板和创业板,进一步完善A股市场的发行配售机制,夯实市场的长远发展基础。

全文总结: 本文详细分析了科创板网下投资者约定限售制度的背景、内容、意义以及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具体的优化建议,为完善A股市场发行配售机制提供了建设性意见。 该制度的核心在于平衡风险与收益,吸引长期投资者,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文章呼吁监管部门进一步完善制度细节,提高其有效性和可操作性,最终目标是建立一个更加公平、高效、稳定的资本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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