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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新能源消纳与市场机制完善

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旨在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提高新能源消纳能力。方案目标是2025-2027年每年新增新能源消纳利用2亿千瓦以上,全国新能源利用率不低于90%。

方案重点布局三个方面:

一、编制调节能力建设方案:各地将制定本地区调节能力建设方案,明确新增煤电灵活性改造、气电、水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光热、友好型新能源、电网侧和负荷侧调节能力规模,其中包括煤电的灵活性改造、气电的调峰能力提升、抽水蓄能的高质量建设、新型储能的统一调度等。

二、完善调节资源调用方式:研究各类调节资源的合理调用序位,优化资源配置,例如抽水蓄能的差异化调度、煤电的经济合理调用、新型储能的优先调度以及友好型新能源的一体化调用等。

三、完善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机制:通过完善峰谷电价、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补偿机制,提升市场化程度,引导各类资源向系统提供中长期稳定容量,例如建立健全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体系,加快建立市场化容量补偿机制等。

投资建议方面,报告建议关注受益于新能源消纳能力提升的绿电龙头运营商,受益于火电尖峰电能量价值提升的优质区域火电运营商,以及受益于抽水蓄能和火电灵活性改造的企业。

风险提示:政策执行进展不及预期、煤炭、天然气价格波动、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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